2009年推理歌仔戲《雪夜客棧殺人事件》

02.jpg   《雪夜客棧殺人事件》是推理歌仔戲毫無疑問,在進場之前一直被友人打預防針,叫我不要抱著看推理劇的心情進場以免失望,或是到處挑剔毛病什麼的。雖已知是某部名作改編成歌仔戲版本,不過友人的這番提醒,害我進場前一直在想,臺灣春風歌劇團號稱的「歌仔戲懸疑劇場」,是可以多懸疑啦!看完之後就覺得,演成這樣明明就是推理劇啊嘛!還用說嗎?而且還是很好看的推理劇喔!

  除開以前就有的「狸貓換太子」之類的犯罪情節,推理小說與歌仔戲的結合應屬首創,尤其還是西洋名作,我想應該是前無古人(希望後有許多來者),以編、導、劇本、演員的表現看來,實在是值得起立鼓掌叫好!

  對於歌仔戲,我僅有兒時對楊麗花的印象而已,所以我不知道如何評斷一齣歌仔戲的好壞,如唱腔、身段,哪些需要用唱的,哪些用講的就好,台詞之中要有多少比例用唱的才算達到最低標準(還是根本沒這個標準,我是想如果一齣戲只唱四句,應該稱不上歌仔戲吧!),我都不清楚,不過對於一個小時候的歌仔戲迷,看完《雪夜客棧殺人事件》後,真的有重溫兒時回憶之感,讓人相當投入的一齣戲,解謎後的真相令人動容,我發現前排與後排的觀眾都在偷偷拭淚哩!果然情節與演員有把觀眾帶入那樣的情境,才有如此催淚的效04.jpg果。

  從推理小說的角度來看,推理小說的元素都齊備了,舉凡懸疑度、死者、兇器、神探、證詞、不在場證明、鄉野傳說、斷橋造成的暴風雨山莊,乃至於重建現場、客棧平面圖,都是推理小說常見的材料,所以本齣的確為推理劇,而改編自西洋名著,所以在破案的邏輯部份表現中規中矩,沒有大毛病,比起自編推理劇本,這部份最容易被挑剔的推理迷計較,算是安全過關。

  除了原著該有的人物角色與推理情節之外,劇中也充滿該劇團自己發想的笑料與創意。從一開幕的「天黑黑摸屁屁案」就非常好笑,旁邊三個村民再唱戲時事不關己地擺手:「跟我們都沒關係」,真的很好笑,而這段也不只是搞笑,以及鋪陳偵探東方徹的放蕩性格而已,而與主案的最終某個破關鍵相呼應,確實看得出編劇上的用心。重建現場的過程,不像電視劇可以把舊畫面拉回來,或是讓小說讀者自己往前翻即可,而必須倒帶演一次,春風歌劇團的演法真是超可愛的,一方面有讓觀眾重溫案發的經過、整理時序的效果外,還有逗趣的喜感,相當好看。

  舞台設計也見用心,不知其他觀眾有沒有注意到,當重建現場,主要角色依序站在一至六號房時,地面上出現壹貳參肆伍陸的投影,這樣很清楚就知道地理位置的相對關係,足以補足先前案件都由口述所造成的不真實感。像是提到房間相通的「邊門」時,店小二甚至拿出小房間來模型對偵探說明,其實是為了向觀眾說明,真是相當貼心。

  或許表演場地是在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之故,舞台上沒有布幕,所以不論是開場前、中場時都無法以布幕隔開與觀眾席間的視線,如果是有布幕,可以考慮在布幕上做花樣,以我看過的克莉絲蒂推理劇《不速之客》而言,在放下的布幕上就有一幢遺世獨立的房子,以《雪夜》為例,就可以畫一棟客棧擺上去,預告觀眾等一下的案件,就發生在這間客棧05.jpg裡。

  雖然我看過的舞台劇十隻手指頭算得出來,我還是認為這齣戲「燈暗+擺道具」的次數太多了,觀賞心情容易被打斷。客棧分一二樓,客棧一樓用餐地點為方桌、長凳,二樓為客房,圓桌、園凳。所以當偵探樓上樓下跑的時候,佈景就得換來換去,是有其必要性沒錯,不過舞台空間有限,是不是在有些地方可以考慮做個樣子就好。如維基百科所說「電視歌仔戲對表演藝術來說,造成很大的傷害,由象徵劇場走向寫實劇場,例如騎馬不再以道具身段演出,而是真有其馬,這使得身段不見了」,我不知所言是否為真,不過既然在舞台上,觀眾還是有其想像力的,道具應該不用服務這麼週到。我記得在訊問第一位與第二位證人時,場景都在一樓,但兩位交替時燈光全暗,桌椅擺設有所不同,我就想是否有必要呢?在「看劇流暢度」與「必要的舞台設計」的天平上,我就提出以上這些外行人的看法了。

  我想我不是太挑剔的推理迷(環顧四周躲拖鞋貌),有兩件事提出來大家討論一下。一是「帶針的紅線」,我看完之後不知道這個證據為什麼偵探發現了卻沒有說明(還是說明時我沒注意),經友人提醒才發現這是用來繡字的,編劇大人要不要考慮一下在解謎的時候讓偵探拿著在關鍵證物上筆劃一下,讓比較笨的觀眾如我得以將兩個線索拼湊起來。其二為「紅衣女鬼的真實身份」,不論有沒有參與犯案,紅衣女鬼都被目擊到了,所以應該要有一個涉案人士著紅衣跑來跑去,以符合這個事實,但是後來好像沒有解決這部份,每個角色在當時都有事情做的樣子,如果這樣,那紅衣女鬼是哪裡來的?要不要考慮指出是誰扮的會更清楚呢?

  其實我不知道究竟提不提原著是哪一本小說比較好;如果為了顧及觀賞時的意外性與新鮮感,那是完全不提的好;但如果完全不提,恐怕有觀眾會大罵剽竊,實在難為。我這篇文章就乾脆不提書名了,而臺灣春風歌劇團作法我覺得也算妥當,雖有明言是哪一本小說,但不是大張旗鼓地講「XXX殺人事件歌仔戲版」,同時用「脫胎」一詞來形容西作東移的作法,我覺得是滿好的,至少對我而言,充滿了想像的空間「究竟會演成什麼樣子呢?」

  本場表演水準不俗,惟仍有觀眾手機響起,都已經知道進場看這種文化活動了,為什麼不能表現出一點文化氣息把手機關無聲呢?加上大概劇名有「殺人事件」的字眼,讓家長放棄帶小孩進場的念頭,真是太好了。另外,可能是實驗劇場位置的限制,在進場動線上十分糟糕,進國家劇院排隊、等電梯排隊、進入劇場再排一次隊,加上工作人員不斷提醒兩個兩個排好,我一直以為等一下要看的是大貓熊團團圓圓,自己則是興奮的國小學童。在我看來,一樓入場處晚個五分鐘開放就可以去掉三樓進場要再排一次隊的窘境了,購買節目單與商品的空間也會餘裕許多。

  錯過本劇的朋友,我只能說,你不知道你錯過了多精彩的好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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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彭駿煌取自趙孟頫的字,相當對味。

[ 觀賞備忘 ]
2009/01/03(六)14:30 ,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票價400元(原價500元),節目單100元,臺灣春風歌劇團。
同行友人:June、栞、卡蘿、阿森、Pets、路那姐x2、elf。
特別感謝阿栞揪團、盈慈購票。

[ 延伸閱讀 ]
臺灣春風歌劇團
電影版預告片
超可愛桌布下載
【講‧設計】拆解《雪夜客棧殺人事件》(by 彭駿煌)
【講‧設計】揭祕《雪夜客棧殺人事件》(by 彭駿煌)
【雪夜】讀劇驚艷—寫在《雪夜客棧殺人事件》演出之前(by 貝也塔)
【雪夜】歌仔戲推理,準備好了嗎?(by 貝也塔)

[ 看劇有感 ]
雪夜客棧殺人事件(by 栞)
雪夜客棧殺人事件(by kay)
雪夜客棧殺人事件(by 阿西)
雪夜客棧殺人事件(by kuri)
改編等於進步?──兼談”樓蘭女”和”雪夜客棧殺人事件”(by chanelwag)
臺灣春風歌戲團之《雪夜客棧殺人事件》(by 卡蘿)
雪夜客棧殺人事件/春風歌仔戲團(by 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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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則留言

    • 原來是桂子小姐,後面好像沒有明說,我一直覺得沒解明。
      看戲沒問題,喝酒更沒問題啊!科科。寵物兄,上蛋塔~

    • 可是應該要看不出來的。如果偵探看出來了,那大可以用來當破案線索,可是他沒有,所以我覺得應該沒打算讓人看出來,所以我也就乖乖地沒看出來了(猛辯解)

  1. 關於帶針的紅線
    原本娟娟手上娃娃掛著的香囊
    上面繡著「青秋」二字藉以思念她的雙胞胎
    事跡敗露後 為了掩人耳目
    明公主編了個娟娟嫁給蕭清火的謊言
    謊稱香囊代表的是蕭清火
    把青秋變成清火 就需要有針線來動手腳

    • 感謝大猛男,您美術設計真棒!
      紅線的功能同行友人告訴我了,只是當時我沒看出來而已,
      所以建議是不是要講白一點。

  2. 不過動那個手腳的是朱麗花而不是明公主呦
    理由一:明公主老眼昏花,可能無法繡這麼小的字(這我自己說得啦XD)
    理由二:那個紅線是在朱麗花的房間找到的,正確的說法是在朱麗花房間裡面的林大山的抹布裡面找到的。(嚴老闆那時唱說朱氏夫妻真可惡,竟然把客棧的抹布偷走)所以應該是林大山聽到東方徹知道這件案子與陸家血案有關,所以趕快要朱麗花改字以免娟娟的身份曝光。)

    • 您說的兩個理由都很合理,而且您一講我就記起來嚴老闆有這段詞了。
      可是我忽然又想到必須把娃娃拿走,拆線繡字,那娟娟肯嗎?
      還是不要想這麼多好了,反正劇很好看~

  3. 呵呵 依據明公主可以在一聲喝令下,讓娟娟乖乖回房去的威力(之前可是把三位大男人咬的哇哇叫呢XD)
    小的大膽推斷,應該是在明公主的協助下完成這個艱鉅的任務的。
    反正是共犯結構,在東方徹與嚴老闆身後,他們可以「一起」作的事情應該不少^^

  4. 字不是繡在娃娃身上,而是娃娃身上掛著的荷包上,我想應該可以把荷包拿下來,不影響娟娟抱娃娃。XD

    • 貝也塔您好,感謝留言。您這麼說我依稀有印象演出中有講是繡在荷包上了,不過如此一來,若要避免被懷疑,只要拿掉荷包即可,無須大費周章改字。但如果直接拿掉,偵探就少了這一項線索來鎖定犯人,破案就更難了,所以我傾向荷包縫在娃娃上,無法直接拿下來,這樣才有改字避嫌的必要,不是嗎?
      我會不會真的是想太多了?唉啊!推理劇嘛!

  5. 我是想針對你文中提到的紅衣女鬼的真實身份,提出我個人觀賞時的想法,還記得那一場紅衣人從二樓飄過一樓時,林大山正好背對收拾桌椅,然後東方徹下樓遇到大山並問他有沒有看到一個穿紅衣的女子經過,大山回答沒有看見並反問東方說有什麼事嗎?東方回答奇怪誰敲我的房門,但是當時我們觀眾都看到是金桂子身穿紅衣,別忘了明公主和齊江雲也都有看到那個紅衣女鬼再加上東方大人,當然這是計謀,想製造有外人入侵的樣子,但便橋斷了有什麼人能進到客棧呢?因此想推到鬼上

    • 感謝看戲團團長的留言。我了解兇手要將真相引導到「紅衣女鬼」身上,以懸案作終。我的想法如同我回覆二樓的,觀眾應該要看不出來是誰演的(我個人也是真的沒看出來啦!眼殘…)。因為如果偵探看出來了,那可以用來當破案線索,可是偵探沒有這麼做,而且偵探劇如果要讓觀眾與偵探站在同一個立足點去破案,則觀眾就不該比偵探多知道「紅衣女鬼是金桂子所假扮」這條線索。
      僅就細節提出我個人的看法囉!

  6. 提一下紅衣女鬼(我已看過前面眾大大的回應), 個人意見啦…我認為最後東方徹/偵探推理出真相時, 應該還是要順便點出紅衣女子是誰假扮, 或至少問眾犯到底由誰扮裝.

    雖然根據沙盤推演, 當時唯一有空, 也比較有可能活動自如的就是金桂子, 但解謎時應該還是要把所有事情從頭到尾解釋清楚. 感覺比較符合偵探說明真相的方式.

    啊啊 我也不知道在講什麼, 呂仁你應該懂啦~~

    對了, 順便提一下, 這是引用通知(喂)

    • 我懂啦!
      另外,確定當天那位沒有服務業精神的碎嘴阿桑是國家戲劇院的人,虧她還在國家最高級表演場地上班。
      歡迎引用。

  7. 其實我覺得,要從娟娟手中拿走娃娃應該是不難的耶!
    記得東方徹詢問娟娟那幕的最後,他忽然大叫一聲、嚇到娟娟,她就把娃娃掉到地上了。當時東方徹、嚴老闆都安慰無效,但是林大山去安撫她的時候就成功了~所以她瘋歸瘋,應該還是可以認得某些人吧(擅自揣測)!而且還有明公主啊!
    說了那麼多,其實劇本裡是寫說,名字是繡在荷包上面的,科科XD

    • 其實這些討論都多少有點吹毛求疵了,不過因為有「愛」嘛!所以就希望編劇諸公們不要介意我們亂提意見了(甜笑)…

      很多娃娃的配件會和娃娃本體縫在一起,避免遺失,所以可以說「拆線」的方法好過「直接拿掉荷包」來避免懷疑。只不過有沒有必要講得這麼仔細來避免觀眾質疑呢?我也不知道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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